捕了放生鸟卖给放生人 揭其幕后利益链
黄鸟、铜嘴、绣眼、燕雀、金钟……每年的这个季节,大批的候鸟沿纬度季节北迁,在纬度较高的温带地区繁殖。沈阳,是这些候鸟迁徙路上的一个节点。这些来自大自然的生灵们却卷入了一条利益链,真金白银的交易后,有的被端上餐桌,有的成为笼中雀,大多数魂断北飞路……日前,记者接群众举报,对沈阳的一处非法野生鸟类交易市场进行了暗访,并揭开了其幕后的利益链。候鸟迁徙路 鸟贩设下陷阱沈阳市铁西区劳动公园南侧,有一处不足500米长的小巷。近几年,这里自发形成了鸟类交易市场。除正常交易的鸟儿外,每年候鸟迁徙的季节,这里都会迎来一帮鸟贩子,生意兴隆。知情人孙先生介绍,每年春秋两季,有十余种北飞的候鸟途经沈阳。在捕鸟人眼里,这些精灵无疑是送上门的便宜。据孙先生讲,每年从第一批燕雀北飞开始,捕鸟人就开始忙起来,三四月份又迎来北飞的黄鸟、铜嘴、金钟,直到小满之前迎来最后一批绣眼,才算完。而从八月底开始,北飞繁殖完幼鸟的候鸟又开始了南迁,职业捕鸟人又开始忙起来,且一直会忙到十一月。据孙先生讲,捕鸟也有说道,候鸟迁徙的路线被称为“鸟道”,多分布在河道、树林间,捕鸟人甚至知道会落哪棵树。只有熟知了这些,才能成功的布网“粘鸟”。此外,好的“油子”也是猎捕的重要组成部分。孙先生说,“油子”其实就是捕鸟人的诱饵。“好的”捕鸟人一天的收获会有百余只,而销售的渠道就是这个非法交易市场。被放生的鸟 被捉回来再卖5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劳动公园南侧的这个小巷子。据孙先生介绍,近些年沈阳对市内捕猎行为高压打击,所以捕鸟人的猎场迁至远郊。记者注意到,市场前部多是销售正规鸟类的商家,而“游商”基本分布在市场的后端。眼下他们出售的野生候鸟基本是黄鸟、铜嘴、绣眼、燕雀、金钟。铜嘴价格不菲,最贵的要上千元,基本作为观赏鸟。最便宜的燕雀,三四元一只,多是被端上了餐桌。此外就是黄鸟、绣眼、金钟,价格十元至三十元,基本都是被买去放生。其中也不乏重点保护鸟类。孙先生说,有很多好心人来买鸟,然后拿到附近的劳动公园放生。但很多捕鸟人又会将鸟重新捉回来,再次贩卖。很多候鸟因此丧失了飞翔的能力,成为捕鸟人循环牟利的工具。用“打笼”捕鸟 执法者难分辨孙先生说,除了“油子”,捕鸟人手上还有一个工具“打笼”:从外表看上去就是个两层的鸟笼,不同之处是顶层设置了机关。盛有鸟食的小碗和一个木棍链接,鸟儿被诱来就被机关锁住插翅难飞了。捕鸟人一般会提着“打笼”到劳动公园的放生处守候,由于外表与鸟笼很像,放生者与执法者很难辨认。有的捕鸟人还会在二层放上“油子”。据了解,这样一个“打笼”售价也就50元。暗访时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片段,“游商”正拿着“打笼”向记者讲述使用方法,人群里有人喊了句“动保来了”,随着一阵骚乱,“游商”提着鸟笼飞奔而去。最后才知道只不过是有人在倒车,被人误以为是动物保护部门来查处了。“动保的经常来,抓到不但没收,还罚款,毕竟卖的都是野生的。”“游商”向记者描述,可见他们也知道这是违法的。暗访结束时,小巷子里的市场又恢复了热闹,北飞的候鸟们不断被买走,却不知它们的归宿会如何……猎捕野生动物 国法不容宁万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宪涛指出,对于捕捉、贩卖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也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这些不法的鸟贩子,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尽快予以严厉打击,让鸟儿在沈阳的天空自由的飞翔。这里不禁想多说一句,对于那些买鸟放生的爱心人士,请您停止购买的行为。很多好心人可能觉得委屈:我好心花钱买鸟放生?难道有错吗?这事儿不能算错,毕竟爱心可嘉。不过,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中,让鸟贩子们失去市场,无利可图,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人有所欲,物有所伤。鲜美的肉让鸟类失去生命,婉转的歌喉和美丽的羽毛,让很多鸟儿失去自由。同样,爱心放生者的金钱,让很多鸟儿陷入了捉与放的循环。这样的爱心,最后酿成的却是恶果,难道不违背我们的初心吗?而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参与买卖。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