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门户网 发表于 2016-3-26 09:05:46

辽宁明年试点小型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3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十大关键点将改变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将适时组织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具备条件后在全省推广实施。  目标  2018年全面完成驾考改革  《意见》明确,今年我省将做好改革实施各项准备工作;2017年将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将全面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适应群众需求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和驾驶考试管理体制。  关键词1个性化培训  适时试点“自学直考”  推行“自选” “预约”方式  《意见》明确,全面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适时组织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具备条件后在全省推广实施。  此外,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时培训终端,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大力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措施,逐步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驾驶培训机构根据学员特点区别制定培训方案,适时探索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关键词2自主报考  约考确定后收取考试费  《意见》指出,将通过全省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有效保障考生选择权。  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关键词3随机考试  随机选取考试路线  《意见》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采取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方式,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  推行随机考试,将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此外,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考前可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关键词4夜考  调整夜考方式,  日间模拟夜间灯光  《意见》明确,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将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关键词5发证  考试合格当日发证  《意见》明确,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后,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关键词6 “一卡通”  2016年年底前实现学车“一卡通”  《意见》指出,将推进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与预约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公安机关根据培训审核记录安排学员预约考试,2016年年底前实现学车“一卡通”。  关键词7责任倒查  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  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明确,凡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  关键词8体检  70周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  《意见》明确,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关键词9异地申领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领  《意见》明确,将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更好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实行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关键词10重新申领  重新申领驾驶证可直接考试  《意见》明确,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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