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异地办医保次日就生效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17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4月起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采取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具体执行办法是: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6年,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7年,以此类推,至2025年医疗保险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长期居外办理生效时间有新变化原长期居外人员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30日居外待遇生效,现生效时间缩短了,变为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次日生效,办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居住地或取消居外待遇的经审核通过后也是次日生效。沈阳医保如何办理长期居外审批手续?【申请条件】单位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在职人员被派往异地其他单位长期工作的;单位在职人员被派往本单位异地分支机构长期工作的。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休人员本人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证明或住房产权证明的;退休人员投奔其配偶或成年子女的,上述人员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证明或住房产权证明的;退休人员无子女或子女在境外地区定居,投奔其亲属,其亲属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证明或住房产权证明的;.退休人员投奔在异地定居的配偶或成年子女,上述人员在异地是现役军人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