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门户网 发表于 2016-3-24 09:05:08

今年起沈阳海葬每份骨灰补贴400元

       3月23日,记者从沈阳市2016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起,沈阳将对参加海葬的每份骨灰给予400元补贴。我市见义勇为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等对象将纳入殡葬服务免费政策范围。不超过5年的骨灰寄存费等费用也将免除。另外,今年清明期间,我市一半以上社区将设立公祭堂。
  沈阳市从2012年起就实施骨灰海葬免费政策,免费为参加海葬的家属提供3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颁发海葬证,骨灰降解容器,专用绒布袋等海葬物品,集体礼仪服务等。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参加海葬的每份骨灰给予补贴400元,用于海葬家属市内交通及食宿补助,补贴款在本年度海葬活动结束后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家属手中。目前,沈阳海葬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5年10月,沈阳市已累计组织骨灰撒海6700余盒,约3万余名海葬家属参加骨灰海葬活动。
  据悉,我市在免除城乡低保对象殡葬服务费的基础上扩大免费范围,将凡自2015年10月1日后去世的且具有我市户籍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农村五保对象、城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和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纳入殡葬服务免费政策范围。
  此外,除免除原有的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遗体火化费、遗体寄存费、遗体接运费、纸棺费、骨灰盒费)外,骨灰在殡仪馆寄存的,免除不超过5年(含5年,每年120元)的骨灰寄存费;骨灰进入沈阳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实行免费安葬;骨灰进入沈阳市国办经营性公墓安葬的,公墓运营单位应根据有关证明材料,给予购墓款10%的优惠(所购墓穴不超过30000元),护墓管理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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