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起沈阳将依法处罚乱扔乱放垃圾
人民网沈阳12曰18日电(汤龙)12月17日,沈阳市人大发布了新近通过的《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沈阳市在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的第一部正式法律法规。条例中指出,从明年7月1日施行之日起,各类乱扔乱放垃圾的行为将视为违法,并予以相应处罚。条例共七章36条,其中规定,排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跨区域处置生活垃圾应交纳异地处理生态补偿费用;环卫部门应根据规划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场所,提高垃圾焚烧处置率;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单独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目前,沈阳市人口已经突破了800万,截止去年,全市城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达到7000吨之多,而且还在持续增长,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接近饱和,老虎冲、大辛两个垃圾填埋场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居民分类处理意识不够,后续处理体系尚未形成。此外,农村垃圾管理体系不健全,有毒有害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较为普遍。为此,条例在起草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以指导全市形成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无害处理的垃圾管理新局面。目前,沈阳市正在加快推进规划中的南部、北部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项目建设,建成后日处理能力将达7500吨,有效解决目前全市产生的垃圾。条例还规定,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生活垃圾,违者将视为违法行为,环卫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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