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沈阳市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11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张书义向沈阳市反馈了巡视情况。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曾维作表态发言,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潘利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出席会议。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5年8月25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沈阳市进行了巡视。巡视组先后听取了沈阳市委工作汇报和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进行了领导干部有关情况的问卷调查,广泛开展了个别谈话,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考察了部分在建项目,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张书义指出,2012年以来,沈阳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履行“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沈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但巡视中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腐败问题未有效遏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子女亲属插手工程建设、干预项目招投标;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相对薄弱,在落实中央扶持农业发展政策、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基层干部违规处置、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套用截留等“苍蝇式腐败”屡有发生。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层层传导压力不够,一些地区、部门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存在差距,部分派驻纪检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顶风违纪、官衙作风、作风漂浮、不善作为、缺乏担当等现象。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充分,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欠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巡视组还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处理。
张书义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强化各级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二是加大源头治理和惩治腐败力度,针对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从体制机制上抑制腐败发生。三是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党的“六大纪律”的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加大发现查处顶风违纪、穿“隐身衣”行为和软环境整治的工作力度,为全面创新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选人用人,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曾维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严肃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客观公正、深刻具体、切中要害,体现了省委巡视组对沈阳的高度负责。我们真心接受、照单全收,并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同时,我们要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治本之策,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曾维强调,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从市委常委一班人做起,引导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到选人用人、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完善制度措施等方方面面。要大力支持各级纪委(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要加大源头治理和惩治腐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力打造良好政治生态。要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树起来、立起来,让守纪律、懂规矩成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要坚持以贯彻民主集中制和规范选人用人为重点,全面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做到把发扬民主贯穿到决策的全过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履行选人用人各项程序,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委第六巡视组有关同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各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市直各部委办局、市级群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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