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门户网 发表于 2015-11-30 09:15:15

去油井偷原油 “油耗子”偷油时抽烟险自焚

盗贼张某开车前去油井偷盗石油,在盗油时竟然点火吸烟,结果将原油引燃,盗油车被烧毁,自己也被烧伤。张某没有进行扑救反而弃车乘坐同伙车逃离现场……
  盗油引发火灾险毁油井
  去年7月27日21时许,一名群众途经辽宁省大洼县新开镇政府附近时,突然发现一油井附近着火,紧急报警。消防官兵立即前往予以扑救,大火被扑灭。
  消防官兵发现现场有一辆被烧毁的面包车,连接面包车方罐与井口的管线已经燃烧到距离油井井口只有2米。警方怀疑被烧毁的面包车是盗油犯罪分子留下的,遂立案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几天后,张某主动来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自动投案,供述自己伙同马某盗窃原油时引起井场着火的犯罪事实。随后,马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盗贼偷油时吸烟引发火灾
  去年7月,张某、马某计划盗窃原油。随后,二人购买了面包车和油管、管钳、扳手等作案工具。两人在面包车上安装了专门装原油的方形铁罐,并给车玻璃贴上深色贴膜。7月27日21时许,张某驾驶改装后的面包车、马某驾驶三菱吉普车来到油井附近。马某在井场外放风,张某开车进入到油井井场,用油管连接上井口和面包车方罐进油口,用管钳将井口阀门打开,盗窃原油。眼看横财到手,张某心中暗喜,忘了这是油井,下意识地掏出烟盒,准备抽根“得胜烟儿”。他点燃打火机,却不小心将面包车油罐里的原油引燃。面包车瞬间被火焰包围。大火将张某面部、双手和胳膊烧伤。一看着火了,张某弃车逃离。
  “油罐着了,车也烧了。火老大了,油井都够呛了,赶紧跑吧!”听张某这么一说,马某大惊失色,驾车带着张某逃离现场。逃离之后,张某还不放心,自己去镇卫生院看病,又让马某返回现场查看火情。
  盗油贼危害安全被判三年
  辽宁辽河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马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张某和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张某不服:“我就偷点儿油还没偷着,顶多算盗窃罪,咋判这么重?”马某更不服:“油没偷着,火也不是我点的,我没犯罪。”二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张某在盗窃的井场点烟引起火灾,作为成年人,在井场不能点火是常识,因此,张某在主观上对发生火灾的危害后果是放任态度,是故意行为引起的火灾,危害了公共安全。对张某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三年是无异议的。马某属盗窃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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