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guoguwan 发表于 2015-10-15 11:24:07

沈阳阶梯气价拟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帖最后由 zhongguoguwan 于 2015-10-19 11:57 编辑

  2015年10月13日,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发布了《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本月27日将在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举行阶梯气价听证会。
  居民每户月均用气量9立方米
  截至2014年,沈阳市有燃气用户184.7万户,其中居民用户181万户、非居民用户3.7万户。
  沈阳市2014年购气6.15亿立方米,售气量5.8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1.7亿立方米,占29.31%;非居民用气4.1亿立方米,占70.69%。居民每户月均用气量7.8立方米,剔除“零”用户(使用量为0)后,居民每户月用气量为9立方米。
  现行燃气价格分为两类:居民用气(含学校、幼儿园、社区、养老机构)3.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90元/立方米。
  基础气价仍3.3元/立方米,覆盖96.17%用户
  2015年10月13日下午,物价部门陆续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至听证会参加人手中。沈阳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指出,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沈阳市情况,沈阳市按户均人口4人为基点实施阶梯气价。
  家庭人口4人以内(含4人)的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280立方米)以内,执行基础气价,280~360立方米为基础气价的1.2倍,360立方米以上为基础气价的1.5倍。按此标准,第一级气量覆盖率达到96.17%,第二级气量覆盖率达到98.5%。
  家庭人口5人以上(含5人)的居民用户,每人年用气量70立方米(含70立方米)以内,执行基础气价,70~90立方米,为基础气价的1.2倍,90立方米以上为基础气价的1.5倍。
  该方案中的基本气价是正在执行的民用天然气的价格,为3.3元/立方米,由此推算,1.2倍的价格为3.96元/立方米,1.5倍的价格为4.95元/立方米。
  拟明年1月1日执行(不含三县一市)
  此次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为除一市三县以外的全市居民用户。居民用气执行阶梯价格仅适用于依表计量用户,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为一户。居民定量户、总表计量的居民用气户以及气表故障而无法正常计量考核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政策。
  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为10月27日9:00,时长约2小时,地点在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会议中心4楼会议室。
  另外,记者从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沈阳市的燃气主要是通过“西气东输”工程引进的,一部分来自国内西部地区,另一部分是从哈萨克斯坦等国家进口,“全市日用气量200多万立方米,冬季最高峰能达到280多万立方米,沈阳市的燃气是够用的,储备量较为充足。”
  ■焦点关注
  各档价差咋确定?一档保障基本需要 三档抑制过度消费
  沈阳市物价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阶梯气价指导意见要求,居民用气第一档气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确定,保障居民家庭基本生活用气需要;第二档气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要;第三档要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各档价差按照1:1.2:1.5确定。
  家庭人口多于5人且有人不在户籍咋计费?可按照实际居住人口数进行计量
  听证方案指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明,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对家庭人口多于5人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按实际居住人口数量计收阶梯气价。
  记者从大东区几个社区了解到,对于在社区居住满半年的居民,社区可开具“居住证明”。
  家庭人口数多于5人的,可按照实际居住人口数进行计量。那么上述“4人以内家庭”和“5人家庭”以什么核定呢?是按户口本还是实际生活人口计量?这尚需听证会上进一步商定,听证方案对这一问题未做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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